
正式的滙款渠道在維護世界各地人民順利移徙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隨著多年來移民的增長,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滙款服務取得了巨大的發展。今天,移民有各種各樣的選擇,可以將錢寄回家裏的朋友和家人。從現金轉移到移動錢包,今天的滙款行業與任何其他行業一樣,依靠創新為客戶提供最大價值。
與許多其他行業不同,在滙款行業的運營和創新方面,監管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多個方面,監管是滙款的支柱。滙款運營商需要使其業務與其所在地區的當地法律和法規保持一致。由於該國的具體監管要求,在新的國家擴建或開設店鋪可能是一項具有挑戰性的任務。
讓我們看看幾個亞洲國家,了解不同國家在建立和運行滙款和電子貨幣業務方面的當地法律和法規方面的差異。
菲律賓人
在涉及滙款時,菲律賓的監管環境相當開放。非銀行可以輕松獲得錢包許可證。他們所要做的就是將自己注冊為電子貨幣業務的公司。它們還允許非銀行通過移動錢包進行國際滙款。
馬來西亞
非銀行可以在這個國家提供滙款和移動貨幣服務。滙款許可的最低繳足資本為200萬林吉特(約500,000美元)
印度尼西亞
這個國家的監管環境也相當全面和開放。非銀行可以通過注冊為本地公司輕松進入滙款業務。他們還允許通過移動錢包滙款。
印度
根據印度的滙款服務計劃(MTSS),印度的非銀行可以提供滙款服務。雖然非銀行可以在印度推出移動錢包,但如果沒有銀行合作夥伴,他們不得通過手機進行國際滙款。
孟加拉國
只有銀行才能開展國際滙款和移動貨幣業務。非銀行只能與銀行合作支付滙款。但是,銀行可以選擇網絡代理商,並且不需要許可證才能成為銀行代理商。
阿聯酋
實收資本超過5000萬迪拉姆(約1360萬美元)的非銀行可以在阿聯酋申請滙款許可證。在最近的一次開發中,阿聯酋的中央銀行還允許非銀行的阿聯酋交易所為其客戶提供在線滙款服務。
KSA(沙特阿拉伯王國)
非銀行可以在沙特阿拉伯申請滙款許可證,最低實收資本為50萬沙特裏亞爾(約合134,000美元)。只有銀行才能在王國開展電子貨幣服務。
中國
在中國,滙款是銀行驅動的行業。非銀行只能作為海外負責人,需要與銀行合作進行滙款支付。但是,非銀行可以獲得通過移動設備進行P2P轉賬的電子貨幣許可。
規則是保障移民滙款和接受資金的人的利益的關鍵; 隨著最近重塑滙款格局的技術趨勢,政府需要積極主動。監管機構需要及時修改,以適應這種快速轉型。另一方面,滙款運營商不應將監管視為挑戰或障礙,而應將其作為其運營的指路明燈。最重要的是,不同國家的MTO和監管機構都需要攜手合作,共同開創資金轉移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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